廊坊人难话保龙仓(或:难话廊坊保龙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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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保龙仓,我很早就想写点东西了。
保龙仓是是河北省实力最雄厚、最具发展潜力的大型零售企业,专业发展连锁超市,总部在石家庄。2000年1月,保龙仓超市落户廊坊。几年来,她以其物美价廉的商品,同时也是第一家进入廊坊的超市,受到廊坊人的欢迎和喜爱,许多人虽然离她很远,也愿意骑自行车,坐公交车,甚至打车到此来购物。保龙仓也因此得到快速的发展,先后在金桥,西小区开设了分店。在其他地市,如邯郸、衡水、邢台、唐山、秦皇岛,甚至山东省的德州、聊城两地市,保龙仓也先后开设了大型超市,作为河北人的我,看到她发展的这么好,也为之骄傲!
曾经有个朋友说保龙仓太土,太差,当时自己还与他争吵了一番。虽然自己也知道比起其他城市的家乐福,京客隆等大型超市,保龙仓确实还有很大差距,但身为廊坊人,身为河北人,实在不愿听到有人贬低她。
但是经过几年的接触,保龙仓实在无法让我再引以为骄傲了。
以最初开设在廊坊火车站附近的保龙仓超市来说(这个店离我家最近,去的最多,也最熟悉。),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太多了。
我们不必说她那如工厂车间般的地面!(说实话,就是有些工厂车间的地面都定期刷漆,有专人擦洗,真可以说是一尘不染,不知好过保龙仓多少倍。)我们不必说她那简陋的顶棚,毫无装饰!我们也不必说她那电瓶叉车不时地在人群中发出刺耳的笛声,完成不顾忌旁边的老人和孩子!我们更不必说某些服务员恶劣的态度!在这里我只想说一说她那无购物出口的设置。
我想廊坊人大都去过保龙仓这个店,相信大家都知道她是怎么设置的,在这里我就不详细说明了。但我要问问保龙仓:
为什么这个无购物出口要设在超市的最里面!
为什么这个无购物出口要设在离入口那么远的地方!
为什么这个无购物出口要设在离超市大门那么远的地方!
假设某人来此购买某件商品,,再假设这类商品摆在入口附近,如果这个人没有找到合适的商品,想走出超市时,他必须要穿过前部约整个超市3/4的宽度,才能到达无购物出口,在从这个出口到超市大门,还要走过超市1/2的宽度。这个过程,我曾经大概的计算过,没有3分钟是走不完的。
这样的无购物出口,我在其他任何一家超市都没有见过!这的确是保龙仓绝无仅有的“特色”!
如果说简单的地面,没有任何装饰的顶棚,是为了节约成本,便于向大家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,这是可以理解的,也是可以接受的。但这个无购物出口的设置,就难于理解了,也无法让人接受!
其实,仔细想想,不难发现保龙仓这样设置无购物出口的原因。商家无非是想最大限度的利用来到这里的顾客,来达到销售商品的目的。即使你没有找到你想买的东西,我也要强迫你走过大半个超市,(因为入口是不能出去的,即使你刚进来。)在这个过程中,让你不得不浏览一些日常用品,可能有的人就会或多或少的买些东西。以上可能就是商家这样设置的潜台词。
诚然,商家以追求利润为最终目的!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下,商家可以利用各种机会,各种形式来促销自己的商品,这是可以理解和接收的。但我认为,这一切都要有一个前提条件,那就是――尊重顾客!
但保龙仓这样设置无购物出口,我看不出有一点尊重顾客的意思!相反,她强迫无购物顾客走完超市3/4宽度才能到达无购物出口,强迫顾客再走完超市1/2宽度才能到达大门,强迫顾客浏览自己的商品!我认为这是对顾客极大的不尊重,是强奸顾客的意志!而且这样还浪费顾客的时间。假如有人急于购买某件商品,走进了保龙仓,但未找到合适的商品,那好,他就不得不泿费近3分钟的时间才能走出这个超市,不管他有多么急,多么重要的事在身!
鲁迅说过:“浪费别人的时间,就等于图财害命!”
这个帽子似乎有点大,但时间就是生命,这是自古以来的论调,虽然只是短短的3分钟,说她“害命”虽然略显牵强,但也不是空穴来风;而在这个快节奏,时间就是金钱的社会,说她“图财”(这个图财,图的不是属于自己的财,而是抢夺了他人的财!)是一点也不为过的!
在这个激烈竞争的社会,在各个服务行业纷纷打出“顾客就是上帝!”的口号时,保龙仓,你为什么还要设置这样的无购物出口呢!
谈到这里,需要说一句,廊坊原本是个很小的城市,也就是近6,7年的时间,在政府的领导下,招商引资,大力发展形象建设,廊坊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。但与城市的快速发展不相协调的是人们的消费观念的落后,人们维权意识的薄弱!人们的思想还停留在卖方市场的时代,面对商家的欺诈,服务员恶劣的态度,种种不合理的现象,大多数人选择的是忍气吞声,不能勇敢的站出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,甚至有些人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!廊坊的保龙仓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发展起来的。虽然后来又有了京客隆超市,明珠大厦也开设了超市,但在廊坊人心目当中,保龙仓已经先入为主,而且价格相对低一些,(当然有些商品的质量不可避免的要差一些。)所以一直有保持着一定的优势,并因此取得良好的发展。
说到消费意识,让我想到两个关于美国老太太的趣事。
一位是七十多岁查尔斯太太,一天中午,她在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餐馆就餐后,发现附近有人在剔牙。于是,她也从桌上拿起一枚牙签,颤巍巍地学着剔。突然,她感到了牙痛,用手一摸,手上沾满了牙花子渗出的血。她立刻打电话给她的律师。第二天,一张法院的传票送到餐馆老板的手上:老太太起诉餐馆“过失伤害”。法官的逻辑是:牙签能伤人,作为经营者就该写上一个使用说明,告诉手发抖者不能使用。餐馆老板被判赔偿查尔斯太太50万美元。
另一位美国老太太玛利亚八十多岁,有一次麦当劳快餐店用餐,她要了热咖啡,随着一股香味的扑鼻而来,她端起了热咖啡要喝,却因手抖动得厉害,将咖啡洒在了腿上,她被烫得很疼。她随即请侍者打电话通知杰克律师快点来。一个星期后,杰克律师将麦当劳告上了法庭。律师经过多方调查,居然发现了麦当劳的一个商业秘密:咖啡在60℃以上时,香味特别浓,特别诱人;而通常人们喝的咖啡都在40℃左右。陪审团认为,麦当劳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,而置消费者的安全于不顾,玛利亚有理由要求赔偿!最终她获得了200多万美元的赔偿金。
象这样的例子在外国还有很多,虽然这些事情发生在外国,情况千差万别,我们不能一概而论,但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反应出我们的消费维权意识是多么的薄弱!但随着社会的进步,我相信人们的意识也会不断提高。在这里我要对保龙仓说,当人们的消费意识提高到一定的水平时,人们还会选择你吗,你拿什么吸引顾客呢!
作为一个廊坊人,一个河北人,真切的希望保龙仓能够真正的站在顾客的立场上考虑问题,不断完善和发展,为顾客提供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。只有这样,才能得到顾客的支持,从而获得更大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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